欢迎访问 国松律师事务所!

国松律师事务所

国松律师事务所全新法律动态

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09
信息摘要:
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557908215

扫描图中二维码,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027-85580600

法律咨询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05号北大资源首座3006-3011室



【相关推荐】
推荐资讯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案情】2017年,甲和乙结婚。2018年,育有一子。2020年,甲向法院起诉离婚。甲称,因双方争吵不断,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从2019年11月起,双方开始分居,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乙同意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置无异议,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各执一词......
2021-06-1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案情]甲与乙系夫妻关系,甲为残疾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曾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夺取3枚金牌。后甲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乙主张甲获得的16块奖牌和30万奖金其应分得一半。[结论]16块奖牌具有特定的人身性,不能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021-06-0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存在重大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
2021-06-03

咨询热线

1390712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