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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在法律中有哪些规定?

【关键词】财产分割;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夫妻共同利益的,可否请求婚内财产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支持。

同居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

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的越来越开放,同居关系越来越多,涉及解除同居关系以及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案件也日益增多,本文以案例讲述同居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协议中约定对子女赠与房产的行为是否可撤销?

《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强调了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不可擅自变更或撤销。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变更抚养权法院所考虑的因素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9年12月13日生育一子名唐某2。唐某2系智力XXX残疾人士。2010年3月1日,原、被告于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唐某2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800元至唐某2工作为止。协议书中还约定财产分割问题,此处省略。

离婚诉讼中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争取财产

结合案例来进行分析以体现律师在一场离婚诉讼中对财产分割的作用。张甲(男)与李乙(女)原是大学同学,两人在大二开始恋爱,感情一直不错,经过6年的恋爱长跑,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活得也比较和谐,特别是在女儿张丙2011年出生之后,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的核心就是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程序上的重点是起诉材料的准备、证据的收集、首次起诉后不判离婚再起诉的问题。离婚诉讼的难点在于牵扯的纠纷复杂、耗时长。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书面约定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协议,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的重点在于协议的履行,即违反协议约定如何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