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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一方负担子女大学学费、生活费等,该约定是否有效?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依照该规定,子女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由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承担均可。《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去民政局离婚的具体手续及流程

现在社会上的离婚纠纷越来越多了,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仅要有离婚协议,还要经过法定程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去民政局离婚的具体手续及流程的相关知识。

离婚协议书模板

现在社会上的离婚纠纷越来越多了,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应当要有离婚协议,这里提供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模板,供大家参考。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2019最新规定)

现在社会上的离婚纠纷越来越多了,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仅要有离婚协议,还要经过法定程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相关知识。

离婚协议中能否约定迟延给付抚养费应支付违约金?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公民法定义务的履行只能依据法律法规,在抚养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不受法律的支持。

离婚协议不影响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男女双方在负担共同债务时,应当区分产生的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于债权人而言,男女双方应当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男女双方而言,在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责任,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男女双方之间再行主张债务分担的,不适用“一事不再理”基本原则。

离婚协议中约定对子女赠与房产的行为是否可撤销?

《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强调了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不可擅自变更或撤销。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

变更抚养权法院所考虑的因素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9年12月13日生育一子名唐某2。唐某2系智力XXX残疾人士。2010年3月1日,原、被告于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唐某2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800元至唐某2工作为止。协议书中还约定财产分割问题,此处省略。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离婚协议签订后,对双方当事人而言,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在双方未拿到离婚证之前,一切都存在变数。有的当事人签订完离婚协议后,感觉到自己行为过于草率,不应盲目离婚。有的当事人认为自己在财产方面吃了大亏,不愿再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书面约定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协议,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的重点在于协议的履行,即违反协议约定如何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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