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国松律师事务所!

国松律师事务所

国松律师事务所全新法律动态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2019最新规定)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8.29
信息摘要:
现在社会上的离婚纠纷越来越多了,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仅要有离婚协议,还要经过法定程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在这里为大家整…

【关键词】离婚证件;离婚材料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557908215

扫描图中二维码,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027-85580600

法律咨询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05号北大资源首座3006-3011室



【相关推荐】
推荐资讯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案情】2017年,甲和乙结婚。2018年,育有一子。2020年,甲向法院起诉离婚。甲称,因双方争吵不断,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从2019年11月起,双方开始分居,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乙同意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置无异议,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各执一词......
2021-06-1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案情]甲与乙系夫妻关系,甲为残疾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曾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夺取3枚金牌。后甲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乙主张甲获得的16块奖牌和30万奖金其应分得一半。[结论]16块奖牌具有特定的人身性,不能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021-06-0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存在重大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
2021-06-03

咨询热线

027-8558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