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国松律师事务所!

国松律师事务所

国松律师事务所全新法律动态

起诉离婚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9.12
信息摘要:
【关键词】离婚管辖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

【关键词】离婚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557908215

扫描图中二维码,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027-85580600

法律咨询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05号北大资源首座3006-3011室


【相关推荐】
推荐资讯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案情】2017年,甲和乙结婚。2018年,育有一子。2020年,甲向法院起诉离婚。甲称,因双方争吵不断,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从2019年11月起,双方开始分居,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乙同意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置无异议,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各执一词......
2021-06-1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体育奖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案情]甲与乙系夫妻关系,甲为残疾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曾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夺取3枚金牌。后甲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乙主张甲获得的16块奖牌和30万奖金其应分得一半。[结论]16块奖牌具有特定的人身性,不能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021-06-0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符合哪些条件?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存在重大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
2021-06-03

咨询热线

027-8558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