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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不视为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利

夫妻一方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不视为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案情】何某与冯某原系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何某与王某相识并同居,并于2009年3月生下非婚生女何某某。2009年2月,冯某与何某签订《婚姻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将二人共同购买的房屋归冯某个人所有,并将房屋过户至冯某名下。房产证注明系单独所有并......

离婚后能否以对方未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为由拒绝对方探望未成年子女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予协助配合。原、被告虽已离婚,但是无法隔断父母双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情感纽带,父亲在儿子的成长过程中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被告不能因为原告未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为由而拒绝原告探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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